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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辉律师撤销恶意赠与,保全36万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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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62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蔡金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3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9202311623565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62080077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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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诉讼期间,被告为逃避债务将名下房产无偿赠与女儿。蔡金辉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处理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难点在于认定被告恶意避债行为。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撤销赠与行为,恢复房产登记,为36万余元债权执行提供保障。
蔡金辉律师撤销恶意赠与,保全36万债权

蔡金辉律师毕业从南京院校法律是本科,是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各类法律事务超百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他还是盐城市“女童保护”公益组织志愿者、讲师,盐城市“法润亭苗”守护未成年法治公益讲师,盐城市亭湖区妇联特聘普法讲师,荣获2024年度“优秀公益律师”称号,擅长处理买卖合同争议、民间借贷争议、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

在一个债权人撤销权争议法律事务中,原告邵先生与被告邵某民间借贷争议胜诉后,发现被告为逃避债务,在诉讼期间将名下房产无偿赠与女儿邵女士并完成过户,这使得原告的债权面临无法执行的风险。于是,邵先生委托蔡金辉律师代理,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行为、恢复房产登记,并由被告承担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全部损失。被告邵某和邵女士均缺席庭审。

蔡金辉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围绕恶意避债认定、撤销权成立要件、证据固定三大核心开展工作。首先,他调取民间借贷裁定书、不动产赠与合同、过户登记信息、保全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被告在诉讼期间无偿转让财产。接着,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论证邵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符合撤销权法定情形。同时,代理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查封案涉房屋,防止房产再次转移,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庭审时,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蔡金辉律师完整呈现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赠与、恢复登记,并一并主张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最大程度降低委托人维权成本。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蔡金辉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缺席裁定撤销被告邵某将案涉房屋无偿赠与邵女士的行为,判令被告邵某、邵女士于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房屋恢复登记至邵某名下,法律事务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邵某、邵女士共同负担,不过不予支持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

这起法律事务中,蔡金辉律师精准抓住“诉讼期间+无偿赠与”关键情节,成功认定被告恶意逃债,为委托人打通执行关键障碍。第一时间申请查封房产,确保撤销裁定可落地,避免“赢了官司、丢了财产”。严格依据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举证说理,让法院全面支持核心诉求。最终成功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为借款本金36万余元及利息的最终执行提供了坚实财产保障,充分展现了他在民间借贷、执行异议、债权人撤销权、财产保全领域的专业判断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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