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期间,赵治国律师踏入法律行业,最初处理多种类型的法律事务,涵盖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在多年的实践中,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发现从己在合同争议处理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和浓厚的兴趣。于是,他决定转型,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合同争议、建设工程等领域,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更专业、更深入的法律服务。
这次转型让赵治国律师形成了严谨细致、注重证据的办案习惯。他深知在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证据是关键,只有通过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运用,才能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在一个代理供应商主张被告违约备货责任的法律事务中,充分体现了赵治国律师的执业理念。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按被告请求加工供应特定型号某材料。被告多次请求原告提前备货,但实际下达的订单量远低于备货数量,导致原告产生大量积压库存。原告多次请求被告提货并支付货款,被告拒绝履行。
赵治国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全面梳理了双方长达一年多的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及对账单,完整还原了被告请求原告备货但实际订单量严重不足的全过程。特别是被告在某年某月仍请求原告增加备货56吨,此后却未再下达相应出货订单,这一关键事实成为认定被告违约的重要依据。
为了固定库存数量及对应价值,赵律师协助原告整理了历次库存统计表、入库记录、加工明细、某材采购凭证及现场库存照片、视频,并申请法院组织双方现场盘点(被告未到场)。同时,通过微信记录证明被告工作人员曾多次接收原告发送的库存明细且未提出异议,有效反驳了被告对库存数量的质疑。
在构建诉讼请求时,考虑到仓储费、利息等损失存在计算难度及举证风险,赵律师策略上优先主张某某材料本身的对价,同时保留其他损失的诉请。最终法院虽未支持利息及仓储费,但全额支持了货款本金部分,实现了委托人的主要诉讼目标。此外,赵律师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迫使被告积极应诉,并为后续裁定履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事后,委托人对赵治国律师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认为他的专业和严谨为从己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赵治国律师通过这次法律事务,再次证明了从己在合同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也让“受人之事,忠人之托”的执业理念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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