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期间,戎畅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期间,他正式开启了律师执业之路。在学习和备考司法考试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案例,这让他意识到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需要深入研究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精准分析。这种学习经历逐渐让他形成了尽职尽责、踏实务实、不夸大承诺的执业理念,即在处理每一个法律事务时,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委托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他承办的众多法律事务中,有一起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争议案,充分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原告郑某、王某是夫妻,由于合伙项目退股事宜,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某、吴某,请求二人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某委托戎畅律师应诉,主张案涉协议为吴某无权代签、违反合伙约定及法定程序、退股金额无依据,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吴某未到庭应诉。
接到法律事务后,戎畅律师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他首先仔细研究了合伙协议,发现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为了证明从己的观点,他提交了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在庭审过程中,他指出原被告曾签订联合办学合伙协议,原告实际投资41.08万元,案涉退股协议由吴某代牛某签名,虽牛某后续有还款与承诺,但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符合退伙法定与约定条件。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戎畅律师的观点得到了认可。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所有诉讼主张,法律事务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裁定理由是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违反合伙协议关于不得抽回出资、转让需股东会确认的约定,不符合合伙退伙法定程序;原告未能证明退股符合约定条件及100万元退股款的合法依据,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事后,牛某对戎畅律师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没想到律师会如此细致地研究法律事务,从多个角度进行抗辩,最终为他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戎畅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近500件,接受法律咨询多达1.5万个,各行各业的咨询者们给出了4.9分以上的好评,很多法律事务都是原客户再推荐而来,他得到了同行、委托人的认可和信赖。同时,他还具备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建设工程法务师、高级劳动关是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等证书,这些都为他的执业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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