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的舞台上,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而当这类纠纷与员工刑事犯罪相互交织,便如同一场错综复杂的棋局,让当事人陷入困境。安徽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合作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
2019年7月21日,双方签订了《图书经销协议》,约定由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安徽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提供图书供货服务,并明确了付款周期、对账结算、发票开具等合作细则,合作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双方仍延续实际供货合作关系。然而,合作期间,安徽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原采购人员贾X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职务侵占犯罪行为,该刑事案件已由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相关涉案款项、退赔事宜也在刑事程序及关联民事案件中处理完毕。
后续,双方就正常图书供货的货款结算产生争议。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核对对账明细,确认对方尚欠货款未结清,多次沟通催收无果后,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安徽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但该公司不服一审生效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本案应与另案合并审理,且案涉货款应当抵扣其员工职务侵占造成的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在于刑民法律关系的区分界定。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即合同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本案中,员工贾X的个人犯罪行为与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履约行为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企业不能将员工个人的犯罪损失转嫁至合作商事主体,以刑事涉案事实对抗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付款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区分这两个法律关系,成为了案件的关键难点。
就在案件陷入胶着之时,陈兵兵律师接受了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全程代理二审诉讼。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有着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他在合同事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截止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
陈兵兵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工作。他深知,要想打赢这场官司,必须精准区分刑民交叉法律关系。他带领团队仔细梳理全部案件材料,比对刑事判决书及关联民事案件卷宗。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明确区分了“员工个人犯罪行为”与“企业之间合法买卖合同履约行为”两个独立法律关系,精准举证证明本案供货书目、货款金额与涉刑款项无任何关联,且对方主张抵扣的款项已在另案完整处理完毕,不存在损失未弥补的情形。
在庭审中,陈兵兵律师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合并审理、共同侵权、重复受偿等全部上诉理由,逐一从合同相对性、刑民分离审理原则、证据效力、司法裁判规则等维度进行充分抗辩。他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论技巧,彻底推翻了对方的上诉逻辑。
陈兵兵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他不仅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厘清刑民交叉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边界,为同类商事合作纠纷处理提供有效参考。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无事实与法律支撑,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核心货款债权全部得到司法支持,挽回了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体现了陈兵兵律师的专业价值,也为企业在商事合作中遇到的刑民交叉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在商业活动中,企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专业律师的介入则是保障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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