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丁X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丁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丁X不服提出上诉,林晓律师在二审阶段介入。林晓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自200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接手此案后,全面梳理卷宗材料,从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及犯罪构成要件等多方面展开分析。
林晓发现,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时存在男性民警参与、亲属插话干预等情况,程序存在瑕疵,影响被害人陈述的独立性与真实性。证人黄XX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其部分证言属传来证据,证明力不足。现场监控录像无法清晰显示双方接触的具体部位和动作细节,不能排除丁X系与被害人正常玩闹、挠痒痒的合理怀疑,丁X的肢体动作与猥亵行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的主观意图不符。同时,丁X案发时其4岁女儿在场,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对孩子有耐心,缺乏猥亵儿童的动机。林晓还提交丁X妻子、母亲、同事等人的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佐证丁X的日常品行及案发时的客观情况。最终,二审法院采纳部分核心观点,认定丁X虽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属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另一宗案件中,2025年,唐XX因2005年的故意伤害致死案被起诉。案发近20年,证据细节复杂。林晓仔细核查全部卷宗材料,结合同案人既往判决、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明确唐XX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等关键量刑情节。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重点阐述唐XX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应减轻处罚、作为从犯与被害人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的核心观点,同时针对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积极论证从宽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林晓还积极协调唐XX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唐XX家属代赔经济损失9万元,成功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庭审中,林晓全面呈现辩护意见,既认可唐XX在案件中的行为责任,也客观陈述其未参与致命殴打、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唐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其他同案犯,唐XX获得相对较轻处罚。
林晓作为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还是第九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立法工作委员会委员、湛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他在多起刑事辩护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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