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盗窃罪案件。庭审中,法官询问辩护人对量刑的意见,李朝永律师站起身,有条不紊地阐述着辩护观点。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贺某因贪图小利,多次实施盗窃油品的违法行为。案件进入公安侦查阶段后,被告人家属委托李朝永律师全程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经审查认定其构成盗窃罪,并结合案件情节采纳律师意见出具量刑建议,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是否适用缓刑由法院决定。
李朝永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及被告人主观、客观量刑情节。他精准把握案件争议核心,重点围绕缓刑适用条件开展辩护工作。
庭审中,李朝永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罪罪名无异议,尊重案件定罪及公诉机关基础量刑建议。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缓刑适用相关规定,从四大法定要件逐一展开辩护:一是本案犯罪情节较轻,涉案损失较小且全部退赔,危害后果轻微;二是被告人全程认罪悔罪,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悔罪态度诚恳;三是被告人无再犯罪危险,其因法律意识淡薄、无固定收入才一时失足,案发后已然深刻认知自身错误;四是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他重点向法庭阐述被告人特殊家庭困境:被告人年长未成家,长期承担赡养年老父亲、照料患病母亲的家庭责任,案件审理期间母亲因无人照料、加之被告人被羁押病情加重病逝,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恳请法庭秉持司法温度,对其适用缓刑,给予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
最终,法庭虽未完全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但综合考量当事人坦白认罪、全部退赃、主观恶性小、无再犯风险及家庭重大变故等多重情节,基本采信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未加重刑罚。
在另一起案件中,李朝永律师代理马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最初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节把控,与公诉机关沟通,将罪名变更为帮信罪。之后主动联系受害人并赔偿部分损失取得谅解,结合马某某在校学生身份精准提交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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