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某天,在一场劳动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气氛紧张。法官询问双方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意见,对方公司坚持只按仲裁结果执行,不同意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坐在原告席的胡黛璇律师表情沉稳,有条不紊地整理着手中的材料。
这起案件是卓某与宁波某公司的劳动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卓某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以及公司是否应协助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劳动仲裁仅支持了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及奖金。胡黛璇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服务于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
接案后,胡黛璇律师多次与卓某沟通,详细了解其工作情况和诉求。她先后两次提交代理意见,在意见中详细阐述了卓某应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开庭过程中,她与法庭积极沟通,清晰地表达卓某的立场。对方公司认为卓某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而胡黛璇律师通过列举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有力地反驳了对方观点。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卓某获得了14.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公司协助其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在另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张三与李四因合伙经营事宜产生纠纷。胡黛璇律师协助张三梳理合伙纠纷相关事实,厘清合伙账目。在宁波市北仑区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胡黛璇律师又协助张三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保障了协议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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