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民间借贷纠纷屡见不鲜,每年因民间借贷引发的法律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这些纠纷不仅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到家庭和社会关系。今天要讲述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充分体现了法律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蒋X和王X曾是恋人,在2019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然而到了2020年4-5月,两人分手。在恋爱期间,蒋X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向王X转账,还为王X代付购车款、供暖费、药品、学费等费用。2020年6月1日,王X向蒋X出具了95000元的借条,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2024年3月1日又重新出具借条,将还款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1日。还款期限届满后,王X却未偿还这笔借款,蒋X多次催收无果,陷入了困境。
此时,蒋X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刘瑶律师执业三年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专注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四大核心领域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含工伤)案件上经验丰富。
刘瑶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她仔细梳理了蒋X与王X之间的经济往来记录,包括转账凭证、借条等证据。针对王X“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系恋爱吵架后被迫出具”的抗辩,刘瑶律师收集了大量证据来证明借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她通过调查发现,王X向蒋X转账的119000元均为每月3400元的固定金额,与双方约定的房屋贷款还款金额一致,并非偿还本案借款。
在庭审过程中,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她指出,双方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经王X两次出具借条确认,已转化为合法民间借贷关系。王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出具并续签借条,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借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时,她还强调蒋X主张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观点,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王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蒋X借款本金95000元;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165元,由王X全部承担。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重要的债权凭证。只要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当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时,出借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并可主张合法的逾期利息。刘瑶律师提醒大家,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借条,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重要信息,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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