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称已退赔但证据不足”,这是卷宗内庭审记录的原文。王凯律师在整理过往归档案卷时,偶然留意到这句笔录。其中的反常表述,即被告声称退赔却缺乏证据,成为破解全案的关键引子。不禁让人疑问,为何庭审会出现这样的表述,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案件故事?
回溯案件起因,被告AX编造平凉农商银行“三八”妇女节为女员工发放化妆品福利、共同投资利润平分的虚假事由,诱骗被害人B某出资XXX元,所骗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AX因涉嫌诈骗罪被相关部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然而,AX自行留存的证据存在漏洞,他虽称已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赃款,但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这便是庭审出现反常笔录的底层原因。
以代理律师王凯的视角来看,围绕笔录里的矛盾细节,有一系列实操动作。首先,针对笔录疑点反向梳理取证清单。王凯律师调取了微信交易明细、转账记录等书证,与被害人进行沟通,核实退赔情况,还与相关证人进行交流,获取他们对退赔事实的见证。其次,结合笔录内容检索同类生效判例,修正原先代理思路。通过研究类似案件,发现若能证明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量刑有重要影响。最后,在庭审阶段,王凯律师围绕该段关键笔录展开质证、陈述代理意见。指出虽然被告起初证据不足,但通过后续补充证据,足以证明其已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最终,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鉴于被告人A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或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同时采纳了王凯律师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A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XXX元。
从本案可以提炼出,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应及时、全面地留存证据,尤其是涉及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王凯律师也从中总结出,往后阅卷时要更加注重细节,对矛盾点进行深入挖掘。在庭审准备方面,要围绕关键笔录提前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工作,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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