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清收时,许多企业会采用调解加司法确认的方式来快速回款。然而,一旦出现主体错误、协议瑕疵等问题,法院就会驳回申请,使前期努力付诸东流。近日,山东聊城的臧存良律师,来自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在商事合同和司法确认等领域经验丰富,参与代理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货款司法确认案。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企业和被告就6万元货款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但由于主体信息存在瑕疵,法院依法驳回了司法确认申请。这让企业面临着调解协议失效、回款无保障的困境。臧存良律师在执业多年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他在司法确认被驳回、程序失效、债权悬空的紧急情况下迅速介入。
他先是迅速核查合同、送货、对账、交易主体信息,精准定位出驳回原因是主体错误,为后续纠错指明了方向。接着,他向企业明确告知救济路径,建议重新调解、变更主体后再次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以此确保债权不受程序影响。同时,他重新完善还款计划、加速到期条款、逾期利息计算标准(LPR4倍),让债权再次具备强制执行力。在整个过程中,他从主体资格、协议内容、法院流程等全流程进行审核,杜绝因程序细节再次被驳回。
臧存良律师长期认为,在司法确认程序中,主体信息等内容属于高频漏洞。虽然本次司法确认被驳回,但在他的专业处理下,企业的债权并未丧失,可快速重启合法程序实现回款。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企业在进行司法确认等程序前,仔细核对主体信息和协议条款,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保障自身债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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