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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社保、违法派遣,两公司连带赔偿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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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9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50120231057852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248091488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杨洋律师,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土地资源管理双学士。曾在天津贝壳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主要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 工作宗旨:诚信待人,办事认真负责,在合法的范围内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全面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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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杨洋律师处理了一起劳动工伤纠纷案件。王某某与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王某某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被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且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其他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杨洋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相关证据链,反驳两公司的抗辩。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这类案件的核心风险在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和违法派遣,可能导致承担连带责任。
未缴社保、违法派遣,两公司连带赔偿91万

未缴纳社保违法派遣是常见的问题。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的杨洋律师,长期专注于劳动争议等领域的案件,在处理这类纠纷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在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之后,人社局认定其视同工伤。生效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然而,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按照规定,该公司应承担全部工亡待遇。同时,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却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特种钢管公司,这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在执业的过程中,杨洋律师遇到了这起案件。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侧重于证据链的整理。在处理此案时,他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这一核心争议,收集并夯实了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的完整证据链。面对两公司提出的“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他有力地进行了反驳。

此案经历了仲裁一审二审,杨洋律师全程代理,稳定推进程序。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需支付丧葬补助金4316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合计919844元。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两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为终审判决。

杨洋律师长期认为,在劳动用工方面,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社保缴纳和派遣资质等问题,属于高频漏洞。对于劳动者来说,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在进行派遣等操作时,确保自身具备相应资质,避免因违法用工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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