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药企业备案医药销售从业人员遭遇了一场麻烦。属地某部门以其涉嫌无药品经营资质经营药品为由,开展现场检查并作出行政扣押决定,查封扣押了药品、票据、办公设备及个人印章等物品,还办理了立案、延长扣押期限、移送司法机关等流程。然而,司法机关将案件卷宗退回后,某部门对涉案个人作撤案处理,又另行对相关医药企业立案调查,但一直未对已扣押的物品作出处置,无合法依据长期持续扣押。
在这个事件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很多人在面对行政机关扣押财物时,不了解扣押的程序和期限规定。就像本案中,某部门超法定扣押期限且撤案后拒不返还财物,当事人却可能不知其违法。其二,部分人不重视自身在行政程序中的权利,比如行政机关未依法告知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却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这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处理这起案件的是河北信正律师事务所的杨垒律师。杨垒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11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一线诉讼办案经验。他服务于保定涿州市,擅长刑事辩护、建工领域、商事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等。在执业期间,他成功办理案件近千件,业务覆盖面广,能够精准把控案件风险,找准案件突破口。
在一审阶段,杨垒律师代理原告提交证据、当庭严谨质证,指出某部门存在执法主体程序瑕疵、未依法告知陈述申辩权利、超法定扣押期限、撤案后拒不返还财物等多项违法情形。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行政机关持续扣押行为违法,责令限期返还扣押物品。
二审上诉阶段,某部门提出多项上诉理由,杨垒律师当庭精准抗辩,指出行政机关一审举证期内未提交后续执法文书、未依法告知行政行为变更,相关材料不能作为证明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同时论证原告作为近亲属具备法定利害关系及诉权。
省高院再审阶段,针对二审裁定存在的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漏洞,杨垒律师规范撰写再审申请书,梳理全案执法程序瑕疵、行政诉讼起诉期限适用规则、利害关系人诉权保护等法律要点,最终成功推动高院裁定指令原审中院再审。
杨垒律师秉持“诚信为本、专业履职、精益求精、不负托付”的执业理念,在办案中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但在必要时也会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长期扣押财物的违法性,也凸显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纠错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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