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二手车公司与被告通过微信口头协商,约定被告将名下一辆XX迪牌小型轿车以全款十余万元卖给二手车公司。公司先行支付大部分购车款,待被告还清银行贷款、办理解押并交付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再支付尾款。然而,公司按约定支付数万元购车款(被告已归还数千元后,被告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甚至后期失联,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于是,二手车公司将被告告上法庭。
在这类二手车买卖领域,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口头协议不规范。很多人仅通过口头约定就进行交易,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很难证明双方的具体约定,像本案中虽有微信协商,但口头约定的细节可能存在争议。其二,忽视车辆产权状况。部分人在购车时没有仔细核查车辆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就轻易付款,若车辆存在问题,会给自己带来巨大损失。其三,付款方式不合理。有些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购车款,而不考虑分阶段付款以保障自身权益,一旦对方违约,很难追回款项。
处理此案的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服务于四川内江资中地区。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占比约80%。他办案严谨、专业,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理念,能精准分析法律问题并制定高效的办案策略。
在取证方面,黄学良律师系统整理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行驶证等关键证据,清晰还原了双方从借款转为买卖的合意过程及被告违约事实。在调解阶段,由于被告失联,调解无法进行。进入诉讼阶段,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黄学良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准备,确保案件在被告缺席审理时仍能获得有利判决。他清晰论证双方已达成买卖合意、原告已履行大部分付款义务、被告拒不履行解押及交付大本义务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全额返还购车款,还成功争取到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他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但在必要时会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深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只有将专业知识与案件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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