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雯雯目前在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处理婚姻家庭、合同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2024年,张雯雯接手了一起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案。
原告A女士与第三人B先生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2024年8月起,B先生与被告C女士相识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B先生在未征得A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向C女士赠与大额款项用于其个人消费。A女士发现后,多次与C女士协商返还无果,遂委托张雯雯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全部赠与款项。
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整理关键证据。调取原告与第三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明,夯实夫妻共同财产权属基础;固定第三人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合照、开房记录、微信转账明细、消费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婚外关系及赠与事实;收集原告因婚外情导致的精神损害相关证据。
庭审中,针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被告虽主张其与第三人交往时已离婚,但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离婚证真实性,张雯雯律师紧扣《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强调原告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张雯雯律师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被告主张的无依据抵扣项,反驳被告将医疗费用、补偿款与赠与款混淆的主张。同时,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文,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
张雯雯律师还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有效质证,指出其证据真实性、关联性瑕疵,配合法院对第三人婚姻状态的核查,巩固原告主张的事实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雯雯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认定第三人B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C女士的行为无效;法院核定第三人累计向被告转账XX万余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判决被告返还原告XX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按比例承担。
除了这起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案,张雯雯还处理过不少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案中,建筑公司承包项目分包给段X施工,项目停工后未结算,建筑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提交了包含段X施工内容的工程量数据,但以“工程量无法核实、需等待破产债权认定”为由拒付工程款。张雯雯担任段X二审诉讼代理人,从固定工程量证据、厘清法律关系、回击程序异议三方面展开抗辩。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建筑公司需限期向委托人支付欠付工程款及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在雇员烧制食材过程中严重烧伤案中,匡X在被告经营的熟食摊点工作时因喷灯故障烧伤,雇主垫付部分医疗费后推诿责任,否认雇佣关系。张雯雯律师指导当事人调取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锁定工伤事实,精准计算赔偿金额。二审中紧扣法律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驳回雇主上诉理由。最终法院终审判决雇主向匡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匡X返还雇主此前多垫付的医疗费8000余元,明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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