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彬目前在北京市百瑞(广州)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事领域案件。他在广东广州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以上,在财产类、走私类、职务类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
曾海彬接手过一起女职工劳动维权案。女职工冯某入职后长期关联多家关联主体用工,社保由多家被申请人交替缴纳,仲裁委认定其与第一被申请人A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冯某在XXXX年XX月生产,仅休产假90天即返岗,主张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及生育津贴与原工资差额。她还提出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未休产假补偿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仲裁请求。
曾海彬聚焦女职工产假权益核心诉求,厘清多家公司交替用工的劳动关系主体,精准论证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奖励假权利不因返岗而丧失、生育津贴差额应予补足。最终,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生育奖励假工资21186.37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产假工资差额8314.84元,合计近3万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除了这起劳动维权案,曾海彬还代理过故意伤害案。在该案中,被告人黄X因邻里纠纷与邻居发生肢体冲突,持木棍击打被害人头部致重伤二级,另一被害人轻微伤。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诉请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7602.16元。曾海彬作为被告人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一方存在激化矛盾行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剔除无证据、无因果关系的不合理诉求。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黄X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合理损失18792.16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曾海彬还全程主导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刑事辩护。被不起诉人何X驾驶货车与步行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发生碰撞,致被害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曾海彬指导当事人自首、固定到案经过,推动民事赔偿与谅解谈判,促成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向检察机关充分论证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轻微等法定/酌定从宽理由,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何X保留了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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