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接下来,让我们走进他办理的几起典型刑事案件。
有这样一位当事人张某,他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指控称,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张某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案发后的张某内心极度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一无所知,于是委托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全面的案件梳理工作。他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张某的投案情况和认罪态度,同时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经过深入分析和研判,杨律师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在法庭审理中,他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张某无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此外,杨律师还引导张某退缴了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并督促其提前预缴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杨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杨子兴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精准把握案件细节。他发现杨XX系临时起意、一时冲动实施涉案行为,无预谋、无组织,未造成严重后果。在辩护过程中,杨律师深挖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认定杨XX具有自首情节,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论证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同时,全程引导杨XX配合办案,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外,杨律师主导推动杨XX与被害人沟通协商,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在法庭上,杨律师严格依据刑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四个维度,系统论证杨XX完全符合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杨XX缓刑。
还有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2025年某日凌晨,甲某、乙某、丙某与朋友在酒馆饮酒时,因搭讪纠纷与邻桌三名被害人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两名被害人轻伤二级。三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这起案件存在诸多辩护难点,如致二人轻伤二级,属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法定刑量刑起点较高;共同犯罪中多人参与殴打,区分责任难度较大;三人此前有行政处罚记录,易被认定人身危险性较高,缓刑适用存在阻力。杨子兴律师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后,对指控事实与罪名无异议,集中挖掘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他锁定三人的自首情节,当庭完整呈现证据链;指导家属与被害人反复沟通,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论证三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坚持三人认罪认罚,契合从宽制度;经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三人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满足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三人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在这3起刑事案件中,杨子兴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他精准定位辩护核心,紧扣案件事实,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在实际操作中,他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引导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让法院充分认可当事人的悔罪诚意。在庭审环节,他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当事人的量刑情节和缓刑适用条件进行充分论证,从而获得法院的全部采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犯罪案件,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像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判决结果。即使是情节较为恶劣的案件,只要具备这些从宽情节,仍有可能争取到缓刑。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够有效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提高缓刑的成功率。同时,理性认可罪名、聚焦从宽情节的精准辩护方式,更易获得法院的支持。
回到最初的困惑,“不小心犯了罪,有没有可能争取缓刑?”从这3起案例可以看出,杨子兴律师凭借精准的案件分析、有效的辩护策略和积极的实际行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思路精准、行动积极,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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