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红河建水县的祁某某因与妻子杜某某感情破裂,决定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祁某某和杜某某于2019年在福建打工时相识同居,2021年8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祁XX。婚后,两人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2023年2月祁某某回云南建水老家,双方开始分居。分居期间,杜某某拒绝祁某某探望女儿,还常以孩子为由索要钱财,这让祁某某彻底失望,决心解除这段婚姻。
祁某某委托了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的李耀贤律师,执业证号为15325202210452384。李耀贤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曾在法院与公证处任职,熟稔诉讼程序与证据规则,能精准剖析案件、预判走向。
本案中,祁某某的核心诉求是:判令双方离婚;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案件存在几个难点:一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收集与认定,双方虽有矛盾,但需明确证据证明感情已无法挽回;二是子女抚养问题,女儿一直跟随杜某某生活,如何争取抚养权并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标准是关键。
针对这些难点,李耀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梳理双方分居近二年、矛盾无法调和的事实,结合杜某某拒绝祁某某探望女儿等行为,向法院精准论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基于子女实际生活状况,协助法院明确抚养归属及抚养费标准。他清晰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明确诉讼主张。
最终,2025年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原、被告分居近二年,且被告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因女儿在分居期间一直跟随被告生活,已形成稳定生活习惯,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女儿由被告抚养。综合考虑原告经济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法院酌定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自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
这起案件对同类纠纷有诸多参考意义:首先,对于感情破裂的认定,要注重收集分居时间、矛盾冲突等相关证据;其次,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要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结合实际生活状况确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标准;再者,清晰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明确诉讼主张有助于高效推进诉讼进程;最后,合理运用法律条文进行论证,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案件日益增多,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李耀贤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独特的“体制内”视野,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其执业证号15325202210452384也见证着他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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