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韩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未追缴违法所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这份判决书背后,是祁月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对法理情理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祁月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5年的执业经验,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经济案件占比约70%。在这起非法经营案中,韩X系农民,在自家责任田种植晒红烟并销售,销售金额13.01万元。韩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但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起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退缴违法所得,可适用缓刑。
接案后,祁月律师初步判断,虽然韩X非法经营罪名成立,但存在一些可以争取从宽处理的情节。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证明韩X种植烟草投入的人工成本无法计算,以证实无实际违法所得。祁月律师通过走访韩X的种植地,询问当地农民,收集相关的种植成本资料等方式,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有力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追缴违法所得以及罚金数额的确定。公诉机关认为应追缴违法所得并判处较高罚金,而祁月律师紧扣韩X主观恶意小、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并重点强调韩X种植成本无法核算、无实际违法所得、家庭困难等事实。祁月律师依据《刑法》中关于量刑和罚金的相关规定,指出在无法确定实际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不应追缴违法所得,且应根据韩X的家庭经济状况适当降低罚金数额。
在这个关键环节,祁月律师的观点成功扭转了局面。法院最终采纳了祁月律师的意见,未追缴违法所得,仅判低额罚金9000元,并适用缓刑。这一结果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人身自由限制,实现了情理法的平衡。祁月律师作为吉林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务实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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