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程承包协议书,引出了淮安XX公司与郑X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2016年7月10日,淮安XX公司与淮安市淮安区如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承包该中心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仍有37800元工程款未支付。而如家养老中心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郑X,且已在2017年2月17日经核准注销。
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风险防控部主任章凯,自2008年步入法律行业,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面对这起承揽合同纠纷,章凯凭借其在民商事合同领域的丰富经验,迅速判断出本案的关键在于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在法律关系上,本案主要涉及民商事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章凯深知这一法律规定,在处理案件时,他着重收集和整理了与工程承包协议、工程验收以及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以及被告作为投资人应承担的债务责任。
在庭审中,章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有力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法律依据。他精准提炼对我方有利的法律要点,积极影响法官对事实的认定与裁判的走向。由于被告郑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郑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XX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78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
章凯始终坚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扎实的专业功底、娴熟的实务技能和真诚的执业态度是为委托人排忧解难、守护权益的根本所在。在这起案件中,他正是凭借这些,准确把握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处理此类合同纠纷,关键在于明确责任主体和收集有力证据,而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经验则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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