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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困扰企业,律师助力追回61万款项及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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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86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小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52013105937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95701676
代表案例:3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梁小龙,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学历,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地税部门工作十多年,因崇尚法律、热爱律师职业而辞去公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和良好的法律思维,擅长刑事辩护,专长解决各类疑难重大案件,做人正直善良,做事雷厉风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优质高效,所办案件好评颇多,值得每一位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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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甘X某公司与中XX某局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中XX某局单方停工、拒绝接收门窗,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及保证金未付。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梁小龙律师接受委托,梳理事实、精准举证、运用法律,法院判决中XX某局支付门窗价款、退还保证金,支持了委托人全部诉求,助其追回618605.18元。
承揽合同纠纷困扰企业,律师助力追回61万款项及保证金

在商业合作中,合同纠纷是企业常常面临的棘手问题。甘X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其与中XX某局下属项目部签订了门窗制作、安装协议,本以为是一次互利共赢的合作,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合同纠纷的漩涡。

2021年4月,甘X某公司为中XX某局承建的麦积山景XX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制作、安装门窗,还按约定支付了1万元保证金,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然而,中XX某局却单方停工,拒绝接收甘X某公司已制作完成的门窗,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且,中XX某局仅支付了部分款项10万元,剩余款项及保证金迟迟未付。这让甘X某公司的资金周转陷入了困境,企业的正常运营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甘X某公司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他们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有着13年的执业经验,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29件。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也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疑难复杂案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办案思路。

梁小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他仔细核查了两份案涉合同、付款凭证、保证金进账单、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核心证据,逐一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细致分析。结合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及案件争议焦点,梁小龙律师明确了本案的核心在于“合同效力认定”“违约行为界定”“已完成工作成果造价核算”三大关键问题。他排查了代理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了“主张合同解除、提交完整证据链、申请造价鉴定、反驳对方抗辩”的针对性代理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梁小龙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中XX某局提出了“双方应按后续正式合同履行”“未进场门窗不予认价”“停工系业主原因与己无关”等抗辩意见。梁小龙律师逐一进行拆解、精准反驳。他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证实中XX某局单方拒绝接收已完成门窗、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事实;结合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内容关联性,论证两份合同系主从补充关系,案涉权利义务应结合两份合同及实际履行情况认定;针对已完成门窗造价争议,依法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全程跟进鉴定流程,对鉴定意见进行专业解读,有力反驳中XX某局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同时,对中XX某局提交的对账结算材料等证据进行精准质证,明确该结算仅为部分进度结算,并非全部履行价款,进一步巩固了委托人的主张。

梁小龙律师还结合《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精准论证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他指出,中XX某局单方停工、拒绝接收工作成果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同时,明确合同解除后,中XX某局应支付委托人已完成工作成果的全部价款、退还保证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鉴定费等损失。在庭审中,梁小龙律师清晰阐述法律依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多角度、全方位论证委托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精准回应法庭及对方代理人的疑问。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梁小龙律师全程给予委托人专业的法律指导。委托人在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对合同效力、违约认定、造价核算等法律问题存在诸多困惑,且面临中XX某局的强势抗辩,维权难度较大。梁小龙律师详细告知其诉讼各阶段的权利和义务,解答其关于合同解除、证据提交、鉴定流程等方面的疑问;主动对接法院、鉴定机构,及时跟进案件进度,高效完成证据整理、质证意见撰写、代理词提交等各项工作;耐心与委托人沟通案件进展,缓解其维权焦虑,确保委托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主动配合案件办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可了梁小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中XX某局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判决解除案涉协议,判令中XX某局支付委托人门窗价款608605.18元、退还保证金1万元,合计618605.1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共计33443元,全面支持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以诚信为本、以专业为基,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在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全部拖欠款项及保证金,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彰显了律师在化解民事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中的专业价值,切实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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