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始于原告某镇政府与被告C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原告支付全部转让款并占有使用案涉场地多年后,起诉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使得被告C陷入可能需配合过户却面临协议合法性问题的困境,若协议存在问题却完成过户,将严重损害被告C的合法权益。此时,安徽安庆梅鹏律师以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的身份参与此案,梅鹏律师已执业5年。
在案件调查阶段,梅鹏律师凭借其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知识背景,对案涉土地进行了深入调查取证。他查明案涉转让土地包含大面积未办证集体土地,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此类集体土地依法不得非法转让,从而认定案涉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这一行为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要点。
进入庭审阶段,梅鹏律师结合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的实战经验,就占有使用费计算、损失分担、过错责任划分等提出完整抗辩与反诉主张。他在庭审中展现出缜密的逻辑分析能力与成熟的庭审把控能力,清晰地阐述了案件的关键问题,有力地维护了被告C的权益。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梅鹏律师持续发挥专业优势,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进一步阐述协议无效的后果及处理方式。他指出协议项下已办证国有土地因整体使用属性,应一并按无效后果处理。最终,法院审理认定案涉协议涉及集体土地部分无效,双方一致同意全部房地产按无效后果处理,原告应返还房地产,被告返还转让款,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场地占有使用费与资金占用费相互抵销,原告赔偿被告相应合理损失。
梅鹏律师在本案中成功帮助被告C最大限度维护了合法权益。他曾完成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还担任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真诚的服务态度,梅鹏律师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良好的行业口碑,是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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