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执行纠纷案的案号暂未提及,审理法院是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在案件中,李X、尹X是申请执行人,徐X、张X是被执行人。
这起纠纷就是典型的执行纠纷,不过涉案金额暂未明确提及。申请执行人李X、尹X和被执行人徐X、张X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工商登记、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了调查,只执行到位了19,159元。之后,被执行人名下暂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自己也没办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最后只能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也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
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这处境可太糟糕了。原本满心期待能拿回自己的钱,结果执行了半天,就拿到了19,159元,剩下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心里别提多焦虑了,感觉自己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在申请执行后,张书雯律师就介入了这个案子。当时申请执行人特别焦虑,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
张书雯律师积极配合法院推进财产调查工作,和执行法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虽然资料没说具体沟通了多少次,但能想象律师肯定在背后付出了不少精力。律师还确保已查明的财产顺利执行到位,让申请执行人至少先拿到了一部分钱。
当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时,律师协助申请执行人理性面对执行结果。律师没有让申请执行人盲目地继续坚持,而是让他们保留后续发现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的权利,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债权的追索空间。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书雯律师的核心策略就是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面积极配合法院,确保已发现的财产能顺利执行;另一方面,在面对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的情况时,引导申请执行人理性对待,保留后续权利。这一策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既保障了当下的执行成果,又为未来可能的执行保留了机会。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书雯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执行等领域办理过相关案件百余件。这说明她在类似案件上有一定的实务经验。
写采纳情况
虽然资料里没明确说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哪些具体意见,但从案件结果来看,律师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让已查明的财产顺利执行到位,这其实就是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明确了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再次申请执行。
和申请执行人最初期待拿回全部款项的处境相比,现在虽然只执行到位了19,159元,但保留了后续恢复执行的权利,还是有机会拿回剩下的钱。这个案子能为申请执行人保留债权追索空间,关键在于律师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和理性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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