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德宏州的司法舞台上,各类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亟待专业律师的守护。陈新华律师,执业证号15331201710317539,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深耕多年,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成功处理了多起棘手案件。
在一起土地买卖合同纠纷中,上诉人张X、李X不服芒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自己无违约行为,本案系相邻关系纠纷,请求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被上诉人则辩称一审违约金过低,请求发回重审。陈新华律师接受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XX委托后,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细致梳理案件事实、核查合同约定,结合双方举证情况,重点回应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反驳其无违约的辩解,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助力法院查清案件核心争议。最终,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维护了一审判决效力,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另一起合同纠纷中,上诉人张X、李X与被上诉人杨X、原审第三人等10人因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X、李X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杨X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诉讼费,主张一审事实认定错误、自身无违约;杨X答辩称一审漏认关键事实、违约金过低,请求发回重审。陈新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梳理案件核心争议,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土地权利归属及违约认定展开辩护,结合关联案件生效情况,提交书面意见,清晰阐述上诉人无违约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全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驳回张X、李X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二上诉人承担,陈新华律师再次成功维护了一审判决结果,保障了被上诉人杨X的合法权益。
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原告张X诉被告王X民间借贷纠纷,要求王X归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67万余元。张X称已按约转账至王X指定账户,王X辩称张X非适格原告、已付息且张X恶意过户房产,本案系套路贷纠纷。陈新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证据、核实付息事实,重点抗辩张X主体瑕疵、恶意制造违约及非法过户房产等问题,精准主张超法定利率部分抵扣本金,维护被告合法权益。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驳回张X部分诉求,判决王X支付本金487636.4元及利息17976元,大幅减少了被告的还款金额。
这些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合同纠纷而言,准确区分合同违约与相邻关系至关重要,律师需精准把控案件焦点、梳理证据链条,明确合同约定与物权处分权的关联,有效抗辩上诉人不当主张,助力法院查清争议、公正裁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精准把控借贷主体、利率合规性及过错认定,有效抗辩原告诉求瑕疵,依法抵扣超法定利率部分,可避免被告承担不合理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较为常见,处理这类案件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陈新华律师凭借其11年扎实的刑事业务实战经验以及曾在检察机关、法院系统任职的经历,熟知司法机关办案流程、证据采信标准及裁判逻辑,能够精准拆解案件症结、制定贴合案件实际的专业辩护方案。执业证号为15331201710317539的陈新华律师,无疑是当事人在面对纠纷时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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