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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案:律师助力担保人责任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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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97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从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16人 执业12年
律所: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920141085604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0578168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人身损害等。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非讼案件上千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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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7月,借款人胡X向出借人李X借款150万,宁德市煌公司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借款到期未还,李X起诉。胡X称款项实际借款人被立案侦查,应驳回起诉;煌公司称公章被擅自加盖,担保无效。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冯从福律师代理煌公司,最终法院判决煌公司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赔偿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案:律师助力担保人责任大幅降低

在福建宁德,宁德市煌公司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担保纠纷的漩涡。出借人李X一纸诉状将借款人和煌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煌公司面临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巨大风险。此时,他们找到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希望能在这场纠纷中找到转机。

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深耕福建宁德法律服务领域多年。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同时,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在当地法律界颇具影响力。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胡X辩称案涉款项实际借款人为已被立案侦查的陈X,应驳回起诉或移送公安机关;煌公司则称公章系胡X擅自加盖,担保无效。冯从福律师作为煌公司的代理人,精准锁定担保无效的法律依据,第一时间援引《公司法》第十五条,指出债权人李X未尽审查义务,成功否定了担保合同的效力

在责任性质的切割上,冯从福律师将煌公司的责任从“连带责任保证”成功转化为“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且责任上限仅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大幅降低了煌公司的风险敞口。他还成功阻却了表见代理的认定,主张李X作为专业出借人,在接受公司担保时应当审查股东会决议,其未尽此义务不构成善意相对人,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完全采纳。

面对“涉嫌刑事犯罪应驳回起诉”的抗辩,冯从福律师清晰区分借款合同关系与刑事犯罪关系,主张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分别处理,避免了程序空转和长期拖延,确保了民事案件的正常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借款人胡X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煌公司对胡X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李X承担赔偿责任,且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胡X追偿,驳回了李X对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冯从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娴熟的法律运用能力、精准的举证和清晰的法律逻辑,为煌公司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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