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XX,就是这样一位在提供劳务时不幸受伤的受害者。张XX受被告新XX某公司雇佣,在提供劳务服务期间,不幸身体受伤,由此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经济损失,还承受了精神痛苦。
事故发生后,张XX多次与被告沟通赔偿事宜,但双方在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被告迟迟未对张XX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张XX的合法权益面临着无法得到保障的困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挽回经济损失,张XX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
刘智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他具备法律和化学双专业背景,还拥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具有多年化学专业及从业背景。执业至今,他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曾担任重工企业、五星级酒店、药企的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千万元债务纠纷案。
案件立案受理后,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刘智律师全程参与调解程序,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高效的沟通能力。他多次查阅案件相关资料,仔细梳理证据,向法院及被告充分举证,清晰证明了双方的劳务关系、张XX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的事实以及实际损失情况,明确了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他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被告的履行能力,与被告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进行了多轮高效协商。每一次协商,刘智律师都据理力争,为张XX争取最大利益,推动双方缩小争议差距,最终达成合理共识。
最终,在刘智律师的积极推动和专业沟通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新XX某公司向原告张XX支付赔偿款共计8万多元,分期付清。若被告有任意一笔款项未能按期给付,则视为全部欠款到期,被告需加付违约金,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达成后,张XX的赔偿诉求得到了明确保障,其损害损失将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逐步挽回,案涉纠纷得到了高效、妥善解决。张XX对刘智律师的专业服务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刘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解决了大难题。刘智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践行了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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