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张雪律师,这位自2013年起执业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
先来看那起特大毒品犯罪案。2021年5月4日,余某前往某省某县购买毒品,支付毒资后取得毒品,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甲基苯丙胺4557.4克及涉案现金。次日,毕X1、毕X2、罗X在威信县某饭店内被抓获。公诉机关以毕X1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毕X1自始至终否认犯罪,其家属心急如焚地找到了张雪律师。张雪律师有着法学研究生学历,自执业以来独立承办案件上百起,平均每年办案五十件左右,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受委托后,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
在证据审查方面,张雪律师发现指控毕X1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且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供述还前后矛盾。侦查机关的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特征相类似”法定要求,辨认笔录依法不应作为定案依据。同时,无证据证实毕X1与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收取毒资或获利,涉案毒品来源、毒资去向均无法指向毕X辉。毒品取样、送检程序存在争议,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范,通话内容未直接体现毒品交易,不能推定涉案。公诉机关也未举证毕X1在所谓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分工与关联程度。
在庭审过程中,张雪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将这些问题一一向法庭阐述。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毕X1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对其余辩护意见部分未予采纳。被告人毕X1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张雪律师通过全面梳理卷宗,指出孤证、辨认违法、鉴定瑕疵、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削弱了指控体系,明确当事人未参与策划、交易、分赃,依法认定从犯,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还成功推动法院对无关前科材料不予采信,避免加重评价,在数量特别巨大、法定刑极高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最低档量刑结果。
再把目光转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杨XX与被告段XX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一女。婚后双方购置某市某小区房产一套,因家庭琐事、经济压力及居住安排等问题频繁产生矛盾,自2021年7月起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权、房屋归属、债务承担及补偿款项等核心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原告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委托张雪律师代理本案后,张雪律师全面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抚养、房屋出资、债务构成、分居事实及财产争议焦点。她结合双方均有离婚意愿、均关爱子女的核心诉求,制定了“以调解为核心、兼顾子女利益与财产公平”的办案策略。在庭审中,张雪律师积极协助法院沟通协调,围绕抚养权安排、抚养费标准、探望权行使、房屋权属与债务分担、补偿款项支付等关键内容,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顺利结案。张雪律师精准梳理案情,快速厘清婚姻事实、财产出资、债务明细及争议焦点,为调解奠定事实基础。她立足双方核心诉求,平衡抚养权与财产利益,推动分歧快速缩小,促成自愿达成协议。通过细化抚养费、大额医疗教育费、探望权、房屋过户、债务分担等条款,规避了后续履行风险。以调解替代判决,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当事人时间与精力成本,实现了平和离婚,同时协议充分保障了子女生活、医疗、教育权益,明确稳定抚养与探望安排,最大化保护了子女成长利益。
最后来看看买卖合同退税损失争议案件。2019年至2020年,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手机,双方签订23份采购合同,约定款到发货、XX公司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总货款1743万余元。XX公司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分三批申报出口退税,合计退税金额约200.53万元。然而,税务机关函调显示,XX公司上游供应商交易存在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货名货量与单据不符等异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异常复函,税务部门向XX公司发出通知,前两笔已退税款被要求补缴,第三笔不予退税。XX公司自行补缴税款后,产生合计约200.53万元税款损失,并主张为处理事宜支出差旅费15194元。XX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税款损失及利息、差旅费及利息,徐X、马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张雪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围绕合同无退税约定、我方无过错、原告放弃行政救济三大核心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她协助梳理财务与交易证据,证明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排除连带责任。在法庭上,张雪律师依托扎实法律适用与证据组织,向法庭展示了上游交易合同、物流、发票、纳税申报等完整证据链,证明XX公司交易合规、无税务异常。最终,法院经两次开庭、多轮调查取证,查明案涉发票异常源于XX公司上游供应商,XX公司与XX公司直接交易真实、单据一致,XX公司无过错;合同未约定出口退税相关义务,XX公司不负有保证退税成功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XX公司未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直接补缴税款,对损失发生存在过错;徐X、马X已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不满足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要件。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张雪律师精准定位争议焦点,一人公司股东责任突破,证据组织与事实还原到位,法律适用精准,为被告挽回超200万元潜在经济损失,实现了全案胜诉。
张雪律师在这多起案件中,凭借着专业深度、办案阅历与行业口碑,以其稳健专业的办案风格和靠谱的服务,收获了大量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是本地极具实力、值得信赖的资深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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