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一位民营企业高管,在帕劳共和国任职期间,代表公司与江苏省某游艇制造公司签订了船舶购买协议。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对方公司股东在国内报案,某市公安局于20XX年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
令人诧异的是,立案近六年时间里,办案机关既未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未进行任何传唤或讯问。直到20XX年,当事人通过报案人得知自己被刑事立案,才知晓此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刑事风险,当事人陷入了极度的焦虑与无助,于是委托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介入维权。
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他的带领下,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已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其中在多类重大、复杂、知名案件中取得突破性成功。赵磊律师还是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并且荣获2020法治新时X十佳刑辩律师等多项荣誉。
赵磊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工作。他第一时间详细梳理案件事实,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经过深入研究,他发现本案存在重大法律问题。首先,主体不适格,合同相对方系公司,而非个人,当事人作为公司总经理,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合同签订、履行、付款及后续沟通均为公司行为,报案人所控告的所谓诈骗行为,实际上是两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其次,当事人无非法占有目的,纠纷发生后积极沟通,无隐匿财产行为。涉案船舶因发动机故障、被第三方撞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且发动机已被卖方自行拆除收回。当事人离职后仍协助卖方寻找买家、沟通和解,甚至个人垫付款项以弥补对方损失。最后,程序严重违法,本案系涉外合同,依法应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而立案单位仅为派出所,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同时案件立案近六年,无任何实质侦查进展,符合法定撤销案件条件。
基于这些分析,赵磊律师撰写并向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立案监督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他详细阐明本案系民事纠纷,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并指出公安机关程序违法、立案不当等问题。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及赵磊律师的持续跟进下,公安机关经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本案没有犯罪事实。20XX年,某市公安局正式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撤销该起诈骗案。
长达六年的刑事立案阴霾终于得以驱散,当事人如释重负。当事人评价赵磊律师时说道:赵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解决了大难题。赵磊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洗清了冤屈,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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