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月X日,朱先生和何先生、朱先生、贾先生、邱先生一起出资100万,成立了杭州XX公司。朱先生占股30%,何先生占股36%还当了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朱先生也占股30%,贾先生占股3%,邱先生占股1%。
公司刚开始还算正常,可也就运营了半年,股东之间就矛盾不断,在经营管理、出资、财务披露这些方面闹得不可开交。朱先生作为占股30%的股东兼监事,连公司完整账目都看不了,更没法参与管理运营,股东权利根本没法正常行使。到了2021年底,公司直接停止经营了。股东们也想解散公司,可个别股东不积极,书面决议一直搞不出来。这公司就这么停摆了两年,朱先生心里那叫一个着急,感觉自己的权益一点保障都没有。
后来,朱先生找到了戴芬芳律师,委托她来处理这个事儿。戴律师接手后,精准把握《公司法》里关于公司解散的条件。她开始全面收集证据,像公司停止经营的情况、股东内部矛盾的体现、股东会失灵的状况等等。
戴律师收集证据可一点都不含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微信聊天记录、开会录音、律师函及邮寄记录这些,都被她收集起来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能清楚地证明公司的现状,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法庭上,戴律师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司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让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且通过其他途径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朱先生占公司注册资本30%,有权利提起解散诉讼。而事实上,2021年12月公司就停止经营了,还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到庭的占注册资本97%的股东都同意解散公司,所以公司已经具备了解散条件。这个逻辑直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把公司当前的困境和法律规定结合得恰到好处。
最终,法院采纳了戴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朱先生有权提起解散诉讼,公司确实经营管理困难,且大部分股东都同意解散,于是判决杭州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公司负担。
朱先生一开始面对公司停摆两年、僵局难破的局面,心里特别焦虑,觉得自己的权益没指望了。但在戴律师的努力下,成功打破了僵局,公司得以解散,朱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这个案子能成功,关键就在于戴律师精准把握法律条件,全面收集证据,用合理的逻辑说服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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