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专注所以专业”,这是杨友良律师一直坚守的办案理念。在一次劳动争议案件中,程先生在离职后被公司扣留了60.7万元股权奖金。公司以程先生已签离职协议为由,拒绝支付这笔款项,认为协议中程先生已确认各项权益得到保障,不应再就此事主张权益。程先生面对公司强硬态度,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陷入僵局。
杨友良律师接手此案后,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他仔细研究了程先生与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经过深入分析,他发现公司虽以协议为由拒付奖金,但该款项本质上属于劳动报酬,并非协议中所指的“衍生事项”。而且,公司并未实际为程先生购买股权,所以这笔奖金理应返还。杨友良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民商法学理论功底,从法理层面支撑起代理思路,为案件找到了关键突破口。他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奖金的性质和公司未购股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杨友良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程先生60.7万元股权奖金。这一结果让程先生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同样得到体现。吴先生和程女士的孩子在医院出生时遭遇不幸,一胎儿宫内死亡,一新生儿出生后不久死亡。医院坚称自己的诊疗措施符合规范,进行了充分的风险告知,对鉴定意见中指出的过错予以否认,并认为责任比例过高。吴先生和程女士面对医院的强势抗辩,感到十分无助。
杨友良律师再次展现出专业素养。他申请司法鉴定,锁定了医院在“胎心监护不规范、终止妊娠不及时、新生儿救治不力”等方面的过错。面对医院对鉴定意见的异议,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效应对。他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最终,法院采纳了鉴定结论,认定医院承担同等及次要责任,为吴先生和程女士争取到68万余元赔偿,给这个遭遇不幸的家庭带来了一丝慰藉。
在又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依旧践行着“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原告宋先生手持一张形式简陋且无转账凭证的借条,向已故债务人夏先生的继承人追讨65000元借款。被告以借条真实性存疑、款项未实际交付以及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杨友良律师没有退缩,他通过提交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现金交付事实。同时,他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指出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夏先生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从而驳回了被告的时效抗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宋先生借款本金及利息。
杨友良律师,作为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建设工程领域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凭借着对法律事业的专注和专业,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始终坚守在法律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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