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信罪二审案中,被告人将名下公司对公账户、U盾出借给他人,账户流水高达二百余万元,其中查实涉诈骗资金四十余万元。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二审阶段,检察机关纠正一审自首认定,被告人面临加刑风险。丁云龙律师凭借其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的深厚理论功底,明确确立守住上诉不加刑底线、确保量刑不增加的核心辩护策略。他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向二审法院释明上诉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即使部分事实认定改变,量刑也不得调整。同时,围绕主观明知程度、犯罪情节等展开专业辩护,强调被告人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低等从轻情节,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维持原判。
丁云龙律师拥有近二十年法律从业经历,曾先后任职于江西省赣州市的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核心岗位,这些经历使他系统积累了公权力视角下的司法实践与程序经验。在合同诈骗案中,这一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被告人因前罪服刑期间被发现涉嫌合同诈骗,公诉机关指控其伙同他人以“按揭购车”为幌子,骗取汽车销售公司车辆,造成近二十万元经济损失。本案证据链条复杂,涉及汽车金融贷款、车辆登记等关键事实,控辩双方存在较大争议。
丁云龙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全案卷宗,对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进行交叉比对、矛盾梳理、关联性分析。他凭借在检察机关积累的经验,精准剥离事实疑点,排除非法、不合理、无关联的指控内容。针对“前罪服刑期间发现漏罪”这一特殊程序问题,他严格依据《刑法》第七十条“先并后减”的计算规则,向法院充分释法说理,确保刑期计算合法。通过梳理组织策划、资金支配等关键环节,清晰划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参与度,避免将同案他人行为归责于被告人。
在执业过程中,丁云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180余件,在无罪辩护案件上有一定占比。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秉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在这两起案件中,他以严谨细致的态度深入剖析案情,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方案。在帮信罪二审案中,实现了量刑绝对稳定,保障当事人按期服刑、按期释放;在合同诈骗案中,实现了事实认定清晰、量刑合法公允、责任划分准确的理想效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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