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对于那些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一旦遭遇意外或纠纷,确认劳动关系往往会成为他们面临的一大难题。陈X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
2023年5月,陈X经人介绍进入某货运服务部,成为了一名司机,每月工资5500元。然而,入职后服务部并未与陈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本陈X以为这份工作能稳定地做下去,可意外却突然降临。2023年9月19日,陈X在工作中意外摔伤,之后便无法继续上班。
在养伤期间,陈X意识到自己与服务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后续的权益保障。于是,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能够确认自2023年5月9日起至今与该货运服务部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服务部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2000元。
然而,被申请人某货运服务部却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这让陈X陷入了困境,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在这时,陈X找到了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赵爽。
赵爽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她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尤其在合同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赵爽律师在了解了陈X的案件情况后,深知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证明陈X与货运服务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她仔细研究了陈X提供的证据,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门头照片、保险出险通知单、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同时,她通过进一步调查,成功举证证明了被申请人经营者及其妻子的联系电话、微信等信息。
在仲裁过程中,赵爽律师凭借着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向仲裁委详细阐述了陈X与货运服务部之间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主体资格。她指出,陈X接受被申请人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工作系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陈X提交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双倍工资差额,由于被申请人未与陈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陈X受伤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核算,陈X2023年5月至9月工资分别为3703元、5140元、5150元、5500元、5500元,双倍工资差额为19493元。最终,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陈X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493元。
赵爽律师的介入,为陈X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她的专业和负责,让陈X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赵爽律师一直秉持着“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她曾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还获得了统战部和心理基金颁发的荣誉证书。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她执业理念的肯定。
在这个案件中,赵爽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责任和担当。她的成功经验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用人单位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