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电信诈骗案中,被告陈X被诱骗至缅北诈骗园区,参与电信诈骗7个月,面临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的指控,陈X十分担忧自己会面临重判。
面对这类跨境电信犯罪案件,许多当事人因法律知识匮乏,不清楚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也不知道如何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张丹华律师,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尤其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对电信诈骗等常见罪名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针对此类案件,张丹华律师采取了三重策略进行有效辩护。首先是法律定性突破,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虽未被采纳,但推动了法院对司法解释的严格审查。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律适用应综合考虑行为发生时和审判时的法律规定,以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法律为准。在本案中,关于跨境诈骗对象的法律争议,促使法院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严格审查,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新的思路。
其次是从犯证据固化。张丹华律师通过举证陈X被诱骗加入诈骗团伙、受限沟通(仅能微信联系)、业绩垫底被体罚等事实,夯实了陈X在犯罪中的次要作用。在认定从犯时,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否起次要或辅助作用。陈X受诱骗加入,服从指挥,未主导犯罪,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他的从犯地位。
最后是认罪认罚联动。结合陈X的退赃意愿,以支付赎金记录为证据,为其换取了量刑协商空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事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本案中,陈X认罪认罚、初犯,且部分行动受限(支付赎金、尝试求助警方),这些情节都为量刑协商提供了有利条件。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陈X为从犯,减轻处罚,量刑大幅低于法定最低刑。张丹华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为陈X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最大化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