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1000万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律师论证债权关系助被告驳回原告诉求

1000万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律师论证债权关系助被告驳回原告诉求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8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密齐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21人 执业15年
律所: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110818298
擅长领域:公司经营
咨询电话:18561553735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密齐光,高级合伙人律师,曾担任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多次荣获青岛仲裁委员会“先进个人”荣誉,获评2022年度青岛市市北区 “优秀律师”称号,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涉法涉诉委员会委员。 专业领域: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执行与资产处置、劳动仲裁。
更多>
导读:密齐光律师自2011年起于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执业,在企业合规、强制执行和不良资产等领域经验丰富。在这起1000万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中,原告以第三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为由提起诉讼,密齐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参与案件代理,为案件结果起到关键作用。
1000万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律师论证债权关系助被告驳回原告诉求

发生在山东青岛,原告黄xx起诉被告XXxx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是朱Xx。原告声称因朱Xx怠于行使其对两被告的到期债权,对自身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X》第七十三条及《合同X解释(一)》第十一条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177.70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等。被告XXxx公司指出原告主张的基础借贷债权并不真实存在,借贷合同可能涉及高利转贷并失效;被告招远XX公司则辩称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原告主张代位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三人朱Xx表示原告所主张的1500万元未实际发生,同时原告在其他法院案件中已经起诉并败诉重复起诉应当被驳回。

密齐光律师作为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在办案过程中,密齐光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深入分析。针对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借款关系,以及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密齐光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严谨论证。他指出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数额不确定,且第三人对被告是否享有债权亦不确定。在庭审中,密齐光律师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为被告进行有力辩护。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不成立,驳回原告黄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1662元由原告承担。与原告最初的诉求相比,这一结果显然对被告更为有利,成功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必要的债务。密齐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辩护,为被告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展现了其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