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借条,没有转账记录,40万元的大额借款能被法院认可吗?在2025年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债权债务案件中,原告赵XX就面临这样的困境。他主张被告孙XX向其借款40万元,手里只有孙XX亲笔出具的两份借条,却没有转账记录。孙XX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也未作答辩。
施贝贝律师作为原告赵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施贝贝深知,仅有借条而无交付凭证,大额现金借贷关系能否成立是本案的潜在争议点。她首先强化借条的证明力,因为借条是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的直接证据,本案中的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且由被告亲笔签名,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为了进一步证明“现金交付”的合理性,施贝贝提供了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一定的现金出借能力。同时,她利用被告缺席审理的规则,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得法院能够依据原告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施贝贝2017年执业后,常年办理合同、婚姻等案件,沟通细致耐心。她不仅在债权债务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婚姻家庭案件中也有亮眼的成绩。2026年,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陆XX以被告龚XX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被告龚XX不同意离婚。施贝贝作为被告龚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把握证明标准,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未能达到法定离婚标准;强调双方感情基础与修复可能,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有效应对财产争议,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在另一起款项性质争议的二审案件中,施贝贝同样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2025年,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债权债务案件中,上诉人冯XX主张与被上诉人孙XX之间11万元款项系合伙投资款,投资失败不应返还,孙XX则主张该款为借款。一审判决认定为民间借贷,冯XX不服上诉。施贝贝作为被上诉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紧扣核心证据,辨析法律关系特征,应对上诉新证据,成功巩固了一审胜诉成果,维护了法律文书的既判力。
施贝贝始终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用心投入、细致打磨,注重细节与逻辑,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份委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