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最终赢得官司。但实际上,优秀的律师远不止如此。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这样的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更好地处理各类刑事案件。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案称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这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他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虽然这是一个胜诉的结果,但过程中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4000元且涉共同犯罪。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缓刑建议,审判阶段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个案子以一种各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避免了当事人长期羁押,也让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不起诉案,熊X为办理驾驶证转换偷越国境两次,李鉴春律师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行为动机,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熊X被依法不起诉,及时终结了诉讼程序。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不只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而是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为其争取到最好的结果,无论是不起诉、缓刑还是从轻量刑,只要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当事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就是真正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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