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X等九人明知是电信诈骗犯罪所得,仍提供或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微信账户等协助转移赃款,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韦X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其在共同犯罪中虽系从犯,但涉案罪名情节严重,量刑不容乐观。
张琪律师接受韦X委托后,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他全面梳理案件资金流水、同案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围绕韦X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社会危害性较小等从宽情节,提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张琪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对各类刑事案件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在这起案件中,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通过细致的证据分析和合理的法律观点,为韦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韦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法院认为韦X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但因其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这一结果相较于常规的量刑,对韦X来说是较为优越的。此次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张琪律师的专业能力,也为当事人带来了相对较好的结果,让韦X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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