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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一团雾,打出无罪——唐晓光的精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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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09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唐晓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6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辽宁阳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32010118292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624202227
代表案例:7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办案风格,成功代理了多起诉讼及非诉案,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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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罪,唐晓光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紧扣构成要件辩护,指出证据瑕疵,最终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当事人无罪。
证据一团雾,打出无罪——唐晓光的精准辩护

唐晓光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6年的丰富经验。她毕业于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B证。执业以来,她承办了大量案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深耕,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曾有一起公诉机关指控两名当事人伙同他人,以捏造的借款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唐晓光律师接受其中一名当事人委托。接案前,公诉机关证据看似确凿,但唐晓光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没有被表面情况所迷惑。

办案中,她全面阅卷,发现案涉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借款、结算、重新出具借据均由当事人父亲生前完成,两名当事人未参与前期借贷,对具体金额、利息计算不知情。严格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她主张虚假诉讼罪需“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本案存在真实借贷,仅对本息计算存在争议,不属于捏造事实。同时,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明知借据存在虚增、倒签日期等情形,不具备虚假诉讼的主观故意。她还指出案件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被批捕,后续补充侦查未完善证据,指控证据未达确实、充分标准。

结案后,法院采纳了唐晓光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判决当事人无罪。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唐晓光律师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专业能力,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

在众多案件中,唐晓光律师始终坚持奉业以敬、致法以专的执业理念。她不仅是辽宁阳晔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还曾任政协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九届政协委员会常委,现任政协鞍山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委。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无论是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还是合同纠纷,她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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