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一场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纠纷的庭审现场,当法官询问借款与担保的具体事实依据时,原告银行方的代理律师戴芬芳,不慌不忙地从文件袋中拿出一叠整理有序的合同文件。
戴芬芳律师2013年开始执业,就职于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案件,在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方面尤为专精。
此次案件中,XX银行温州XX在2014年XX月X日与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8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同时乐清市XX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分别与银行签订最高额2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合同。2015年4月,银行向XXX电子发放20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XXX电子未足额还本付息,尚欠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各保证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因此提起诉讼。
戴芬芳律师接案后,首先仔细梳理了授信、保证、贷款等多份合同关系,将借款与担保事实一一固定,以此确保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接着,她精准计算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明确了债权金额,避免了主张错误。同时,依据担保X主张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将全部责任主体纳入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需偿还银行本金2000万元、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乐清市XXXX仪表九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在2400万元最高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XXX电子追偿;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戴芬芳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合同关系的梳理。在之后一起企业股权纠纷案件中,她迅速梳理了十几份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