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遇到纠纷时,很多人往往因为不了解法律程序和关键要点,导致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今天就通过两起案例,来看看专业律师是如何解决问题的。
欠薪纠纷:从败诉到改判
当事人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约定年薪50万。工作中,XX不仅为公司劳动,还为关联合作社销售,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来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合同期满后,公司仅支付20万,剩余30万拒不支付。
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原一审判决也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这时,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周英律师接手此案。周律师在二审阶段组织并提交了XX持续主张权利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新证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中,周律师主张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XX未超诉讼时效,关联公司与合作社混同用工应共同担责,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重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诉讼时效,二公司混同用工应共同支付工资。但因XX在备忘单上签字降薪,且无证据证明受胁迫,按调整后的标准认定剩余工资为4万元,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证据不足。判决某农业公司与某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支付XX工资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分红纠纷:抗辩成功驳回起诉
原告A系村民,持有该村合作社《股权证》,主张被告向其他村民发放劳龄股分红,清退了自己的劳龄股,户籍股也只按30%发放,要求补发劳龄股分红15万及户籍股差额5000元。被告委托周英律师代理应诉。
周律师认为,分配方案依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定作出,原告户口迁回后转为非农业家庭户,符合调整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属村民自治范畴,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围。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要求给付分红及补齐差额,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份产生的待遇及利益分配纠纷,属村民自治范围,不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A的起诉。
通用实操建议
1.遇到纠纷及时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2.准确判断法律关系,不要被表面合同名称误导,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3.注意诉讼时效,持续主张权利可避免因时效问题败诉。
4.涉及多方主体时,留意是否存在混同用工等情况,以便确定责任主体。
5.对一些文件签字要谨慎,避免事后难以推翻。
周英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1201911121842,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起,在民事、刑事领域有丰富经验。在这这两起案件中,周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有效的证据收集和合理的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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