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陇西县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周某陷入了困境。周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当日就因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于陇西县看守所。公诉机关指控,在某时间段内,周某声称能办理各类证书,同案人员在当地寻找需办理证书的人员,在明知无能力办理真实证书的情况下,以办理相关证书为名骗取被害人资金,周某也收到了部分转账,截至案发,周某共计骗取资金11万余元。
在这个关键时刻,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接受委托,为周某进行辩护。朱红亮律师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专业,科班出身让她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后即投身律师行业实习历练,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执业,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已近八年,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核心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朱红亮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便是仔细查阅案件卷宗。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反复研究,梳理出案件的关键线索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证据收集方面,朱红亮律师不仅认真审查了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还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周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证据。她与周某及其家属沟通,了解到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其亲属代为退缴了全部涉案赃款。朱红亮律师将这些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庭审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朱红亮律师运用娴熟的庭审策略,发表了有力的辩护意见。她提出被告人周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朱红亮律师逻辑清晰地阐述了这些情节与法律规定的契合点,强调周某虽然犯下罪行,但具有积极悔罪的表现。她的发言有理有据,让法庭充分认识到周某的具体情况。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证据属实。法院认为周某构成诈骗罪,但采纳了朱红亮律师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与前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同时,周某退缴的违法所得,由相关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剩余部分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朱红亮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起诈骗案中,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合理的量刑,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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