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实际车主,在运输行业摸爬滚打多年,一直兢兢业业。2024年,他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刹车导致货物滚落,造成车辆、后斗、货物及路面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车辆驾驶员负全部责任。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保险事故,客户以为按照保险合同可以顺利获得理赔,没想到却遭遇了保险公司的拒赔。
客户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刹车致使货物滚落不属于保险责任诉讼费、鉴定费系间接费用,不予承担为由,拒绝赔偿客户的损失。客户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无奈之下,找到了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的尹杰律师。
尹杰律师2025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处理复杂民商事纠纷,尤其是合同案件方面,展现出优秀的综合能力。他曾获得2024年度人民法院仲裁调解先进工作者的荣誉。
接受委托后,尹杰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深度分析案件事实,精准定位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保险责任的认定、格式条款的效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重点围绕保险公司未履行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展开抗辩。
为了强化诉讼效力,尹杰律师指导客户收集、整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驾驶员相关资质证明、挂靠协议、鉴定报告、施救费发票等全套证据。他对这些证据进行分类、核实、完善,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证明保险事故的真实性、损失的合理性及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辩称其公司保险条款中约定刹车导致货物滚落不属于保险责任,且相关免责条款已明确约定,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就该格式条款向客户履行明确提示和说明义务。尹杰律师作为客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全面参与庭审质证、辩论。他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逐一质证、反驳,重点强调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精准运用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有力驳斥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
在整个案件办理期间,尹杰律师全程跟进案件进展,每周主动向客户同步一次案件审理情况,及时解答客户在理赔及诉讼过程中的疑问,告知其诉讼风险及应对方法。针对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拒赔行为,他依法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客户已履行投保义务。法院认定,保险公司主张的免责条款系格式条款,该条款未以加粗加黑等显著方式进行提示,且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该条款进行明示,故对保险公司的拒赔主张不予支持,对客户提交的鉴定报告结论予以采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客户支付理赔款几万余元,驳回客户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
尹杰律师成功打破保险公司拒赔壁垒,为客户追回全部合理理赔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客户对尹杰律师的专业服务高度认可,他说:尹律师专业又负责,从案件开始就给我吃了定心丸,让我看到了希望。在整个过程中,他把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很到位,真的非常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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