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李鉴春从周口市公安机关转行,投身律师行业,加入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此前,他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这为他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几个月后,李鉴春迎来了第一次独立办理的刑事案件。这是一起普通的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他凭借在公安机关积累的经验,迅速熟悉了案件流程和相关法律条文,顺利完成了案件代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
又过了几年,李鉴春首次接触到复杂案件——一起涉及多起犯罪事实、多个犯罪嫌疑人的团伙犯罪案件。该案件证据繁多,法律关系复杂,他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证据梳理和法律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最终,在庭审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为部分犯罪嫌疑人减轻了刑罚。
执业中期,李鉴春接手了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明确刑民边界,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最近一次,李鉴春办理了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不起诉案。熊X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在2018年两次偷越国境,2024年主动投案。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最终采纳其意见,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今,李鉴春作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依旧活跃在刑事辩护一线,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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