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单某某在被告XX某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了伤,后来被认定为工伤,还鉴定为工伤十级。因为被告没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某某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医药费等各项费用,一共107526.42元。
单某某刚找到陈步青律师的时候,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都有了,可公司就是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拖着不给足额赔偿。对于单某某这样因工受伤的劳动者来说,时间就是成本,每拖一天,生活就多一分艰难。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他清楚,虽然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明确,但公司不认赔偿金额,这就是案件的关键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陈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快速结案”的诉讼策略。他先是仔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XX省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项一项算出单某某应得的费用。然后准备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陈律师没闲着。他主动和承办法官沟通,表明当事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接受调解。同时,他还积极和被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触,给他们讲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他跟被告方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得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要是案子进入判决程序,公司不仅要多花诉讼成本,对企业声誉也不好。
经过多次沟通,陈律师准确把握了双方的心理预期,提出了分期支付的和解方案。这个方案既考虑到了被告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又能让单某某及时拿到赔偿款。
最终,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支付单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17000元,分三期支付,XXXX年X月、X月底前各支付6000元,XXXX年X月底前支付5000元。协议还规定,如果被告没按期足额履行,单某某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单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这案子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也免收了。
对比单某某最初的处境,原本他担心拿不到足额赔偿,还不知道要拖多久。现在通过陈律师的努力,短短三个月内就达成调解,还能分期拿到赔偿款,问题高效、彻底地解决了。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关键就在于陈律师准确把握了双方的需求,提出了合适的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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