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省某县,原告吴先生与被告王女士因离婚纠纷闹上法庭。吴先生提出离婚、争取女儿抚养权及分割300000元共同债务的诉求。王女士虽同意离婚,但希望获得女儿抚养权,且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承担。本案中,王女士委托了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为其代理维权。
李斌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西宁市律师与惩戒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刑事委员会以及城中区司法局行政咨询委员会的委员,荣获2023年青海正坤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和2025年度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
接受委托后,李斌律师第一时间与王女士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为了掌握更充分的证据,他多次前往相关银行查询贷款信息,获取了原告名下贷款合同及放款金额等关键证据。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李斌律师发现原告主张的300000元债务存在诸多疑点。比如,债务形成时间双方已分居,且实际放款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同时原告对款项用途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
在庭审前,李斌律师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精心准备了答辩意见和质证方案。庭审中,他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逐一进行质证,指出借条真实性需与案外人核对,转账记录无法确认款项用途,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李斌律师提供了王女士与女儿的生活照片、购物记录等证据,证明王女士一直积极照顾女儿的生活,女儿由王女士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李斌律师的观点。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由王女士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驳回了原告分割300000元共同债务的诉求。王女士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她表示李斌律师专业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他不仅及时与自己沟通案件进展,还耐心解答各种法律问题,让自己感受到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李斌律师秉持诚信为本、专业赋能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所在的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3号万科城33号楼22楼12213、12214室,有需要的当事人可以前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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