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段X委托的张卫军律师,是湖南廖香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耕民商事纠纷领域多年。他以全情投入、细致审查每一个案件为己任,坚持从证据与程序入手,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面对公司注销这一困境,张卫军律师迅速调整策略,将目标锁定在股东个人身上。
他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调取公司工商内档资料,发现公司注册资本2019万元,两名股东赵X、孙X出资期限长达数十年且均未实缴;2024年5月公司违法减资,未通知已知债权人;2024年12月公司决议解散,清算组负责人未书面通知段X,属于“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张卫军律师据此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相关条文主张权利。面对被告孙X委托律师的抗辩,张卫军律师紧扣核心证据有力驳斥。
最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公司成立直接买卖合同关系,因车辆瑕疵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解除。公司已注销,股东未举证履行出资及通知义务,应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综合情况,判决被告赵X、孙X赔偿原告购车损失58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两被告负担大部分。
张卫军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穿透式”诉讼能力,深挖工商档案,精准锁定股东责任,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执业理念: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人生,正义的实现不仅依靠经验,更取决于态度与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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