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的郑汉斌律师代理的三起不同类型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三起案件分别涉及继承纠纷、刑事诈骗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各自领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安X于2026年1月13日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原告韩XX系被继承人母亲,被告安X慧系被继承人女儿,二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主张在遗产分割时予以多分;被告则未明确表态。双方就继承比例无法协商一致,争议焦点集中在遗产继承比例的分配上。
在诈骗罪案件里,2023年8月至12月,被告人洪X以帮助办理入学、虚构房产转让等方式,骗取两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260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洪X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不过,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家属已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控辩双方的分歧在于,公诉机关强调累犯应从重处罚,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备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应从轻量刑。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2025年1月19日,原告乘坐的小型客车与另一小型客车相撞,后又碰撞路边停放的轻型普通货车,造成原告多处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交警认定原告所乘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对方客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路边停放车辆驾驶人无责任。涉案车辆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与各被告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争议集中在交强险分摊、责任比例划分、伤残鉴定对抗以及保险赔付顺位等方面。
接受委托后,郑汉斌律师结合自身在湖北黄冈蕲春县的办案经验,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了不同的行动。在继承纠纷中,郑律师以原告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核心依据,准确援引《民法典》中关于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规定,围绕原告高龄、无收入等客观情况,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情理法结合,促成对方理解与让步。在诈骗罪案件里,郑律师快速锁定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四大从宽情节,形成完整从轻辩护体系,在法定从重前提下,最大化呈现从宽量刑依据,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推动退赔谅解落地。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郑律师完整固定事故认定、病历、票据等证据,清晰阐述各被告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保险赔付的顺序和金额。
最终,三起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在继承纠纷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韩XX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60%,计154660元,较均等分配实现明显多分,委托人核心诉求圆满实现。在诈骗罪案件中,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主要辩护意见,对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予以认定,被告人洪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法院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赔偿原告202263.79元和19698.66元,被告周某强赔偿原告8660.11元,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从这三起案件可以看出,在不同类型的法律纠纷中,准确适用法律、精准梳理情节以及固定关键证据至关重要。在继承纠纷中,合理利用法律规定为生活困难的继承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刑事案件中,平衡从重与从宽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完整固定证据有助于明确各方责任和赔偿金额。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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