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江颖静律师正为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全力辩护。她思路清晰,言辞有力,每一个观点都切中要害,展现出专业律师的风采。
江颖静毕业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17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处理案件达500余件。她不仅是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连续多年担任杭州市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其执业领域广泛,涵盖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是一位复合型律师。
在施某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被告林某自2010年12月起至2023年3月未支付任何生活费,且以购买衣物、红包等形式支出的费用欲抵扣抚养费。江颖静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抚养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直接抚养方,其他赠与行为不能当然抵扣。同时,她提交杭州市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原告年龄增长带来的实际开支增加等证据,成功说服法院和被告接受2000元/月的抚养费标准,高于原请求的1500元/月。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大化保护。在这个案件中,江颖静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另一起岳某与杭州余杭某美容生活馆的劳动争议案,申请人岳某入职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为其缴纳社保,还多次罚款及克扣工资。岳某离职后,被申请人未支付工资。江颖静接受委托后,整理打卡照片、工资流水等证据申请仲裁。在仲裁庭主持下调解时,她抓住案件关键,与被申请人多轮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岳某6000元。江颖静在这个案件中,充分考虑到劳动者希望快速回笼部分款项、避免漫长诉讼的需求,灵活运用调解手段解决问题。
在曹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中,江颖静作为曹某的辩护人,提出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一贯表现良好,自侦查阶段起认罪认罚等观点,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对曹某适用缓刑。江颖静在刑事辩护中,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抓住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判决结果。
江颖静认为,律师的工作不仅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力量。她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责任书写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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