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A来说,原本是希望孩子B能在艺术培训中得到成长,才在某文化传播公司购买了少儿艺术培训课程。那天,双方签订了书面服务合同,详细约定了课程内容、服务期限及上课规则,A也毫不犹豫地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的课程费用。公司承诺会提供正规系统的培训,按约定课时提供教学服务。然而,谁能想到,一场噩梦就此开始。
孩子B因为年龄小,仅仅参加了少量体验课或赠送课程,合同约定的正式课程一次都没上或者只上了极少的课次。2022年底,公司突然通知暂停上课,之后就长期关门停业,工作人员也都失联了,经营场所人去楼空。A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退款,可都没有结果,陷入了“交钱易、退费难”的维权困境。
就在A感到绝望的时候,这个案子交给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杨稳定律师执业4年,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在消费维权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到案件后,立刻开始了细致的工作。
杨稳定律师围绕“被告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全额退还剩余费用”这三大核心要点展开代理工作。她仔细收集合同约定、付款记录、上课记录、被告停业事实等证据,清晰地论证出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在法律适用上,她准确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将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失联拒服”认定为根本违约,为合同解除与全额退费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针对未上课、少上课的高比例剩余课时,杨稳定律师严格按课时比例核算退费金额,没有被机构单方格式条款限制,确保家长已支付的未消费费用100%退回。同时,她突破了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即可免责的误区,依法主张资金占用费并获得法院支持,弥补了家长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实际损失。
在诉讼流程方面,杨稳定律师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简化举证流程,缩短了诉讼周期,让家长在最短时间内拿到生效判决,避免了长期诉累。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也未提出任何抗辩意见,杨稳定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让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收取费用后未按约定提供教学服务即关门停业,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课时费数万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从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事实、突破争议焦点,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兼顾效率与效果,全力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家长解决了难题,也为同类“机构跑路”案件树立了典型胜诉范例,真正做到了用法律力量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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