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盗窃案二审辩护
质证环节,罗晖智律师为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电缆案的上诉人进行辩护。该案件中,某未成年人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于2022年4月伙同他人在某市安置小区内,使用液压钳等工具,窃取小区铝芯电缆及30米某芯电缆,销赃获利463元。经价格鉴定,被盗某芯电缆价值14976元,属盗窃数额较大。案发后,该未成年人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罪行;公安机关扣押其作案所用手机、电动车等物品。其家属代为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该未成年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系主犯,虽考量未成年人、坦白、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但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为由酌情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该未成年人不服一审判决,委托罗晖智律师提起上诉。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多次会见上诉人,详细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在质证环节,律师围绕一审认定的主犯地位、破坏性盗窃从重情节及量刑过重三大核心争议,从证据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提出当事人并非起意者、未主导犯罪、剪断电缆属于盗窃必要手段、不应额外从重处罚等专业意见。律师还围绕未成年人身份、坦白、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充分质证、据理力争,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官认真倾听,不时记录要点。
涉未成年人强奸(未遂)案辩护
法庭辩论阶段,罗晖智律师参与一起涉未成年人强奸(未遂)案的辩护。2025年7月1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未成年女性被害人,行至某市万秀区某偏僻路口附近路边时,对被害人实施抚摸、亲吻X部、触摸阴部等行为,并将被害人按压在地、脱下其裤子,欲进一步实施奸淫行为,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而未能得逞,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于2025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未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跟进本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阶段。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细致阅卷梳理证据争议,围绕不构成强奸罪、应定强制猥亵罪展开核心辩护。庭审中重点质证证据链瑕疵、论证主观故意存疑。一审判决后协助提起上诉,二审坚持定性与量刑辩护意见。法官在整个过程中仔细审查律师的辩护观点,对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思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
举证环节,罗晖智律师为一起涉案555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当事人辩护。本案系涉案金额高达555万元的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转移案件,当事人为一名95后无业人员,系团伙核心对接者,2024年1011月期间,7次参与接收、转移被害人被诈骗现金,涉案金额高达555万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指控其属情节严重。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链。在举证环节,聚焦当事人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主动配合调查、愿意全额退赃及缴纳罚金等法定从宽情节,精准提交辩护意见,紧扣案件性质、涉案地位、认罪态度等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罚。法官认真审查律师提交的证据和辩护意见。
坟山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辩护
法庭询问阶段,罗晖智律师参与一起坟山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的辩护。2024年4月4日,被告人与同村人员因某市藤县一处坟山权属争议,与被害人一方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被告人持铁铲击打被害人背部,致其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藤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4年5月30日,被告人主动到藤县公安局新庆派出所投案,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取保候审,同年12月25日被执行逮捕,羁押于藤县看守所。藤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阶段介入辩护,重点审查立案程序、伤情鉴定合法性及因果关系,多次会见被告人核实细节、固定自首情节。在法庭询问阶段,围绕自首、初犯偶犯、民间纠纷引发等核心从轻情节充分抗辩,同时提出程序与鉴定方面的专业质疑。法官对律师提出的质疑进行询问和调查。
罗晖智律师现任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在诈骗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始终秉持“正义正道正直,立公立德立信”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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