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与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该能源公司为用气、付款及结算单位。此后,能源公司出现超付气款的情况,燃气公司只退还了部分款项,仍有64万余元未退还。能源公司将燃气公司诉至法院,然而一审法院却以合同无效、原告诉求超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诉求。
面对一审的不利判决,能源公司委托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胡潇律师提起上诉。胡潇律师执业6年,服务客户上千位,经办案例百余起,秉持“律师的使命并非评判对错,而是捍卫权利”的理念,始终站在当事人立场制定解决方案。在二审中,胡潇律师展现出了严谨干练、尽责务实的办案风格。
他针对性地提交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后,胡潇律师主张能源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案涉合同有效;聊天记录也证明能源公司始终在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通过充分的举证质证,胡潇律师全力维护上诉人的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胡潇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要求被上诉人十五日内退还上诉人超付天然气款646305.74元。法院认为,上诉人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合同有效;聊天记录能证明未超诉讼时效,被上诉人应退还超付气款,因合同未约定退款时间,利息诉求不予支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这次案件的成功,不仅为能源公司追回了超付的气款,也体现了胡潇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他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争议,通过提交核心证据成功推翻一审的不利认定,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正如他所秉持的执业理念,他始终站在当事人立场,灵活运用法律程序制定解决方案,收获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